10月1日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《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創新意見》),提出36項重要改革措施。為保障有關改革措施落實于法有據,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就目前急需修改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的內容進行認真研究,同時,對于制約醫療器械有效監管的突出問題一并予以解決,重點修改《條例》中與《創新意見》改革措施相沖突的條款,補充完善改革措施的法規依據,填補監管漏洞,為改革和監管實踐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支撐,形成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修正案(草案征求意見稿)》,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請社會各界緊緊圍繞《創新意見》提出的改革措施,提出意見和建議,請將意見和建議通過電子郵件的形式于2017年11月12日前反饋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法制司,并請注明“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修正案”。
聯系郵箱:xuxy@cfda.gov.cn
附件:1.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》修正案(草案征求意見稿)有關情況的說明
2.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》修正案(草案征求意見稿)
3.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》修正案(草案征求意見稿)花臉稿
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
2017年10月31日
附件1.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》修正案(草案征求意見稿)有關情況的說明.docx
附件2.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》修正案(草案征求意見稿).docx
附件3.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》修正案(草案征求意見稿)花臉稿.docx